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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出軌怎麼辦?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9.04K)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出軌怎麼辦?
律師解析: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出軌的情況下,只能由夫妻自行協商處理,因為普通的出軌行為不屬於法律規制的範圍。
但若出軌行為屬於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則另一方無過錯的情況下,屬於法定離婚情形,且無過錯方主張離婚的同時,還可主張離婚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