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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06W)

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有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一旦涉及到人員傷亡,往往就會涉及到很大的一筆賠償金,這個時候雙方當事人是很難私了的,因此受害人就會一紙訴狀把肇事者告上法庭。但是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打官司,也不知道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有哪些?因此,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相關介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 

一、開庭時記得帶齊“五證”

在開庭時的時候,被告往往覺得已經投保了交強險,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就經常不請代理律師。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識,開庭的時候就自己去了,經常忘記帶著相關證據,造成開庭的拖延。作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開庭的時候需要帶著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和保單的原件。只有“五證”帶齊,才能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

二、證據的審查

在交通事故的庭審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審查。特別是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高於交強險數額且被告在沒有請律師的情況下,對證據的審查更為重要,這有可能直接關係到對原告的賠償數額。在濰坊地區,由於賠償還沒有分項,保險公司一般會在交強險總額內賠償原告,只有在超出交強險總額的範圍之外需要被告自己承擔。在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高於交強險總額和沒有保險的情況下,最好請一個代理律師,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證據的審查,被告在沒有請代理律師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醫療費證據的審查

對於醫療費證據的審查,最重要的是要審查病歷。看看病歷中記載中的疾病是否全都是由這次事故造成的。在實踐中,經常會碰到醫療費的花費中有很多是治療其他病造成的,對這一部分的審查十分重要。

2、對誤工和護理證據的審查

在交通事故中,對誤工和護理證據的審查,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的大小,一定要注意審查原告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對其他花費單據證據的審查

在交通事故中,往往會牽扯到車輛的損失。對於原告花費所提交的單據,一定要注意審查蓋章單位的真實性以及提供的單據是否是正規發票。這也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問題。

4、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費是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的,當事人就要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的相關知識,法院開庭的時候,當事人要做好充足的準備,不然是可能會敗訴的。當然,開庭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在此過程當中需要當事人進行辯護,呈現證據等事項。要是你對這些流程不清楚,建議你委託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