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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

交通事故開庭注意事項:
一、開庭時記得帶齊“五證”在開庭時的時候,作為交通事故中的被告,需要帶著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和保單的原件,如果是營業車輛的話,還需要帶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特殊運輸行業的還需帶特種作業操作證。只有“五證”帶齊,才能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在交通事故的庭審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的審查。特別是原告要求的賠償數額高於交強險數額且被告在沒有請律師的情況下,對證據的審查更為重要,這有可能直接關係到對原告的賠償數額。
三、對於證據的審查,被告在沒有請代理律師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對於醫療費證據的審查,最重要的是要審查病歷材料,關注幾個重要的資訊點,比如住院時間,ICU時間,醫囑注意休息時間等等。
2、在交通事故中,對誤工和護理證據的審查,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的大小,一定要注意審查原告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審查醫囑的具體內容,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審查在交通事故中,往往會牽扯到車輛的損失。對於原告所提交的證明其損失的單據,一定要注意審查蓋章單位的真實性以及提供的單據是否是正規發票。這也直接關係到賠償數額問題。
4、至於賠償的具體標準,四川省各中級人民法院,一般都有相應的統一標準,一般情況下,判決都公正、合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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