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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合法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63W)
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合法嗎

一、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合法嗎

是否合法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定,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是不合法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對此,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怎麼樣自離可以解除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從主觀上,其已經沒有繼續為原用人單位服務的意願,客觀上採用不辭而別的方式不再為用人單位服務,其實質是員工違反勞動合同、勞動法規的規定,違法解除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向員工送達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用人單位可以按員工入職時確定的聯絡地址或者聯絡人,向員工送達《告知書》,告知員工自動離職的法律後果和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試用期辭退員工要補償嗎

用人單位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要補償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但這項權利的行使是有條件的,即要求單位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在勞動者試用期間,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自己離職是否合法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定。如果勞動者不能滿足用人單位的工作要求,那麼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自己離職是合法的,如果勞動者能夠勝任工作要求並且也沒有勞動者規定應該辭退情形的,那麼辭退勞動者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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