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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事故逃逸肇事逃逸

輕微事故快速處理 閱讀(2.73W)
輕微事故逃逸肇事逃逸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種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財產損害的交通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故產生的原因沒有爭議的話,其實完全可以自行協商處理,不是一定要報警處理的。畢竟報警處理,還是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而本身事故也不是很嚴重。另外,針對這類事故,要是報警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快速處理的。實際怎麼來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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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肇事逃逸處罰

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