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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輕微事故的處罰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56W)

一、肇事逃逸輕微事故的處罰是什麼?

肇事逃逸輕微事故的處罰是什麼?

肇事逃逸輕微事故,將承擔全部責任,依照規定處吊銷迴歸,並罰款200到2000元,可以並處15天以下拘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二、輕微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提車熄火查狀況。車輛發生刮擦事故,應該立即選擇合適地點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關掉車子的引擎。在特定情況下應準守特定情況下的規定,如夜間還要開示廓燈、尾燈。在高速公路上還需在車後按規定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2、基本資訊要記錄。記錄雙方車輛資訊與車主資訊。記錄下雙方車牌號、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等等資訊。

3、人員傷亡先報警。確認雙方人員安全狀況。根據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是當事人應立即報警的情況之一。若刮擦事故中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應當立即報警。對於不屬於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必須報警的八種情形的,並且無大礙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報警或者自行達成協議,快捷處理。

4、車輛損傷要取證。檢視車輛狀況,應用數碼工具記錄現場情況是得當的做法。比如應用收據的拍照功能、隨身攜帶的數碼相機對刮擦部位、車況進行記錄。通常是要對車前、車後側、碰擦部位等進行多角度拍攝。拍攝畫面最好有反映雙方當事人都在現場的取景。

5、責任認定要明確。判定責任,達成協議。

6、車輛定損便理賠。先去保險理賠中心對車輛進行定損。在之後的修車程式中要儲存好修車發票。憑修車發票等有效票據獲得相應的保險賠款。

需要明確的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報警,並由交警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責任,如果存在肇事逃逸行為,那麼顯然是需要由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的,並且還需要對相關事項進行賠償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