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否屬於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2.01W)

符合下列條件認定構成肇事逃逸:
1.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動機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
2.客觀上表現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離現場。
3.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後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也構成肇事逃逸。
輕微交通事故如果符合上述認定條件也構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否屬於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