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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怎麼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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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怎麼私了

隨著私家車的增多,現在人們外出旅行多了一種選擇——自駕遊。一到法定節假日,高速免費也會促使很多人開車外出。人多車多交通事故也自然多發,事故有大有小。如果未出現人員傷亡,很多車主會選擇私了。那麼,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怎麼私了呢?要是你在這方面也有疑問的話,請看下文中的介紹。

一、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怎麼私了

(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商。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二、如何自行處理交通事故

當事人對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無須報警的交通事故,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一)各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基本事實清楚的,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時,應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

(三)填寫《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沒有《協議書》的,也可以採取文字記錄的方式,將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記錄下來,各方當事人簽字後,共同到責任方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四)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可以共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為防止受害方承受不利的法律後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因此,受害者若對自己的傷情不瞭解訂立賠償協議,符合重大誤解情形的,協議可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