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肇事>

肇事逃逸違法犯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交通肇事 閱讀(1.6W)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肇事逃逸違法犯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

肇事之後逃逸,一般情況下會構成犯罪,當然也存在著不構成犯罪的狀況,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2、尚不構成犯罪,是指交通事故未達到以下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3、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可處200-2000元罰款,記12分,並處15天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是屬於交通肇事加重處罰的情節,是非常惡劣的行為。根據我國相應的刑法規定,交通肇事之後逃逸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肇事逃逸應當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緻人死亡則應當判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