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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8.93K)

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對於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3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處罰的規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