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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要吊銷駕駛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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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要吊銷駕駛證嗎?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頒佈實施,加大了對於違法交通行為的處罰力度,因此很多的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尤其是那些還有酒駕、無證駕駛、毒駕等行為的駕駛人更加害怕對方當事人報警,就會不顧對方的傷亡情況,逃離事故現場,對於逃逸的人員我們是要嚴懲的,交通肇事逃逸的要吊銷駕駛證嗎?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十分嚴重的違法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之後,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損失的再次擴大,而是選擇逃避法律的追究,逃離事故現場,因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的不利後果。

發生交通事故後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逸的,如果還不足以構成犯罪的,由交警部門對其處以二百到二千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十五天以下的拘留。那些已經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交通肇事逃逸的是要被處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如果因逃逸緻人死亡了還要加重刑罰力度,處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由交警部門吊銷其駕駛證,凡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駕駛人,交警部門都要吊銷其駕駛證,且終身禁駕。駕駛證核發地的車管所要將行為人終身禁駕的決定錄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也就是說,行為人只要有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無論是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都是要被吊銷駕駛證的。而且要終身禁駕。逃逸只會拖延傷者的救助時間,增大事故造成的損失,對於逃逸者百害而無一利。所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第一時間要選擇報警,而不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