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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緻人死亡駕駛證吊銷幾年?

交通肇事 閱讀(3.13W)

肇事逃逸緻人死亡駕駛證吊銷幾年?

一、肇事逃逸緻人死亡駕駛證吊銷幾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沒有逃逸行為的且不屬於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滿兩年才可以重新考駕駛證。如果有逃逸行為,駕駛證被吊銷,且終身不能再考。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1、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1款、

刑事訴訟法》第12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8條的規定,交通肇事會被吊銷駕駛證如下:

1、第一,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應當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2、第二,吊銷的程式應由設區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決後做出。也就是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處罰人)作出有罪判決前,不能做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3、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應當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滿兩年才可以重新考駕駛證。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五、《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三年內有吸食毒品的行為,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不得重新申請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