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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票退票費用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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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車票退票費用的規定是什麼?

火車票退票費用的規定是什麼?

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按梯次退票方案收取,具體如下:

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例如:100元的車票開車前15天退的不收退票費。

2、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退的按票價5%計。例如:100元的車票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退票的收5元退票費。

3、票面乘車站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退的按票價10%計。例如:100元的車票開車時間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退的收10元退票費。

4、票面乘車站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例如:100元的車票不足24小時退的收20元退票費。

5、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二、火車票的退票規則

1、列車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以在開車後兩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在購票地退還聯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於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在折返地或換乘地退還還未使用部分車票時,按本條第1項辦理。

2、旅客開始旅行後不能退票,但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旅行時,經中途區間站及列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3、退還帶有"行"字戳記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

4、站臺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額票的退票辦法由鐵路運輸企業自定。

我國的高鐵、火車是我國近年來人民外出出行的常見的交通工具,此時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應當注意相關的交通工具的規定,以避免在出現火車票退票的情形的時候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