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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停車費應該歸誰所有

交通違章 閱讀(2.82W)

一、小區停車費應該歸誰所有

小區停車費應該歸誰所有

小區停車費屬於業主共有。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建築區劃內在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設的車位,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所稱的車位。依據《民法典》和司法解釋的上述規定,小區停車場的所有權情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建設單位將規劃的整個停車場以車位形式出售或贈送給業主,則各個車位屬於購買或接受贈與的業主所有,停車場內的公共部分,如車道,屬於所有擁有車位所有權的業主共有。

2、如果建設單位將停車場的車位出租給業主,則停車場的所有權歸建設單位享有,而使用權歸承租車位的業主享有,業主交納的費用是車位的使用費,該費用的標準由業主和建設單位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3、如果建設單位在出售房屋時,將停車場的建設費用分攤到每個業主,即業主所付的房價中實際包含了停車場的分攤費用,則停車場的所有權應歸全體業主共有,對於停車場的使用和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在管理規約中約定,但應優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要。停車場的收益應歸全體業主共有,主要用於停車場的維修養護,也可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二、停車位收費的內容有哪些

通常來說,地面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用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停車服務費(業主給物業公司的佣金);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協商處理。也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區別制定指導價。

第二部分:車位維修養護費(物業公司的成本);車位日常維修養護髮生的費用。

第三部分:收益。因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並不是每一位業主都有車位,有車的業主使用小區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位應該是有償的,這也符合公平原則。除非業主大會同意有車的業主無償使用停車位。至於收費標準,應由業主大會決定。物業公司可以代收,代經營,這部分收益在彌補車位維修養護費用之外還有剩餘的,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

以上三部分內容,最好在《停車服務協議》中分別單獨體現,尤其是停車服務費與停車收益要分別約定。

小區的停車費由業主共同所有,因此物業如果私自收取停車費不告知業主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業主有權通過業委會罷免物業公司。業委會委員是由全體業主選舉產生,行使監督、舉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