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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未過戶卻發生交通事故 | 責任應該誰來負?

車輛過戶 閱讀(2.09W)

車輛未過戶卻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應該誰來負?

在車輛買賣中,由於車輛屬於動產,所以車輛的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情形就是交付。對於在車輛買賣中,如果沒有及時轉移車輛所有權,買受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的受害者應該找誰主張賠償。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有關規定。

對於車輛買賣所有權未轉移,發生車禍的責任承擔:

第一,根據合同法規定,標的物交付的,風險責任轉移。車輛買賣未經登記但轉移佔有的情況下,佔有人對機動車已經具有事實上的支配地位,體現了支配性質,同時車輛的執行利益也為佔有人所有,這與風險責任的轉移相一致。對於登記車主來說,因交付車輛已喪失了對車輛的支配和運營利益,也無管理的可能。

第二,法律並未規定登記過戶為車輛交付的必要條件。雖然車主變更、車輛轉籍等要辦理異動登記手續,但這僅僅是履行行政登記手續,而非物權法意義上的交付行為和所有權轉移行為。把車輛異動登記與不動產登記過戶混為一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第三,車輛本質上屬於動產範疇,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關於動產買賣合同的規定,應視轉移佔有為交付時,所有權發生轉移。

以上的內容是小編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為您總結出來的內容,根據民法中的相關原則以及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小編為您解答了車輛買賣所有權未轉移,發生車禍的責任承擔主體。瞭解了這些內容,如何您還想了解其他相關的法律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