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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怎樣繼承

宅基地律師解答 閱讀(2.44W)

農村宅基地繼承
一,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所有權屬集體,使用權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基於以上,法律暫未確認宅基地的繼承權。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繼續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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