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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時間有多長

土地承包律師解答 閱讀(2.29W)

關於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時間,如果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時間有多長

法律依據:《土地登記規則(修正)》 第六十八條

 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土地使用權、所有權設定登記,土地使用權、所有權變更登記,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變更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登記申請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並報經批准後進行註冊登記,頒發、更換或者更改土地證書,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土地他項權利設定登記,土地他項權利變更登記和登出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登記申請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後辦理註冊登記或者登出登記,頒發或者更換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或者將登出登記的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土地管理部門作
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記申請或者暫緩登記決定的,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作出決定的理由書面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