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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2.02W)

留置權適用的範圍:
第一,留置權可適用於加工承攬合同;
第二,留置權可適用於基本建設合同中的建築安裝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權可適用於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權可適用於運輸合同中的貨運合同;
第五,留置權可適用於財產租賃合同
第六,留置權可適用於委託合同和信託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留置權的適用範圍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