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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賃合同沒到期房東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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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賃合同沒到期房東違約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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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面合同沒到期房東違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標準需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 如果租賃合同中有對違約金的數額進行約定的,則有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支付即可。比如雙方當事人約定以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那麼違約的一方在違約時就應當支付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 如果有一方認為違約金金額太高或者太低的,可以提出變更。違約金的金額超過實際發生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可以認為過高。

3、 對於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就應當按照違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違約金,並且出租方需要退回多餘的房租。

4、 對於約定的違約金的金額,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