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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構成要件

危害國家安全罪 閱讀(1.74W)

1、客體要件

叛逃罪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為。

首先,必須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危害了國家安全的,才構成犯罪。若不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也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則不能構成犯罪。

其次,必須是擅離崗位叛逃,沒有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不可能成為叛逃行為。

第三,要有叛逃行為,包括兩個方式:一是在境內履行公務期間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務期間叛逃。

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內實施背叛國家、逃往境外或者在境外實施背叛國家的出逃行為。具體表現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內或者境外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而且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危害。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掌握國家祕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軍人叛逃的構成軍人違反職責罪)。從中國國情以及犯罪的實際情況考慮,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應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叛逃行為會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