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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構成要件

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提供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銷售者和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的主觀故意主要表現為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藥品使用單位人員明知其為假藥,而故意提供給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