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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沒補差價

經濟適用房 閱讀(2.25W)
經濟適用房沒補差價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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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鄭州市經濟適用房補差價

對於經濟適用房,國家有明文規定稱拿到產證五年之內不允許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對於低價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在產證滿五年之後需要由政府職能部門回購。所以,對於開發商聲稱補繳差價後拿到的就是商品房的說法是很不靠譜的。鄭州市經濟適用房補差價可參照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公佈的《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的實施細則,明確了經適房政府回購、補繳差價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