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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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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遼寧省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遼寧省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的地段等級由各市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經濟繁榮程度和地理位置等條件劃定;土地使用稅的具體稅額標準由各市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在省政府規定的稅額標準內確定;市政府確定的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和稅額標準需報經省地方稅務局批准後執行。遼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為:

一等,二十元;二等,十六元;三等,十二元;四等,十元;五等,八元;六等,四元;七等,二元五角。

市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對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和稅額標準在省政府規定的稅額標準內進行適當調整,但需報經省地方稅務局批准。

二、土地使用稅繳納範圍是什麼?

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屬於增值稅納稅人的,比照增值稅的納稅期限辦理;不屬於增值稅納稅人的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分別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

1、城市市區和郊區中設有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的地區;

2、縣城建成區;

3、建制鎮(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

4、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工礦區。

三、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具體可以依照下列程式確認:

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可按土地使用權證書所確定的面積為計稅依據。

2、尚未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佔地面積,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佔地面積進行核實,按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3、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與土地使用證書所確認的土地面積明顯不符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核實,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稅的地方性稅種,遼寧省也有相關檔案政策,其中明確土地使用稅納稅標準分為7個等級,最高是每平米20元,最低3.5元。下轄的區縣及地級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徵收政策。企業用土地證記載面積乘以適用稅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