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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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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貴陽市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貴陽市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類地為18元/平方米,二類地為15元/平方米,三類地為10元/平方米,四類地為7元/平方米,五類地為5元/平方米,六類地為4元/平方米。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應按共有各方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各樓層屬於不同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可根據繳納土地使用稅的稅款,按各方佔有房屋或建築物等面積與共有土地面積求出比例,其中:第一層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所佔用的土地,首先應負擔全部應納稅款的50%;第一層和第二層用於生產經營的,先按第一層負擔40%、第二層負擔25%後,再平均按比例分攤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何時開始繳納?

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物件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專案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專案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在貴陽市使用城鎮土地的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土地使用稅。目前貴陽將土地分為6個等級,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最高是18元每平米。使用郊區土地的,稅費比較低,大概是每平米4元。當然,企業承擔當地廉租房及經適房建設的,可以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