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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徵收系例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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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都知道對於土地的使用方面我們國家規定的是有土地使用稅的,對於土地使用稅我們的國家也是有著相關的徵收方面的條例的。土地使用稅徵收系例的標準規定的是非常的合理的。因為稅務是我們國家的最重要的收入之一。那麼土地使用稅徵收方面有什麼規定呢?

土地使用稅徵收系例標準是什麼?

一、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二、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即:(300×2 60×15×3)/12)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 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750

對於土地使用稅徵收系例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從以上的文章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對於這項規定的規定也是有相關的計算標準的,所以說我們遇到了這件問題我們是可以結合著我們國家規定的相關計算標準來計算自己需要交納多少稅務然後去相關部門進行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