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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履行後多久撤銷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7.51K)

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效期為2年,不過如果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者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那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即最短2年,最長5年後,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就會從黑名單中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九條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資訊。記載和公佈的失信資訊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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