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犯罪嫌疑人怎麼撤銷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9.42K)

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犯罪嫌疑人怎麼撤銷

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告訴才處理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