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法院財產查控下一步是什麼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1.57W)

財產控制措施完成後,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查封、扣押、凍結期限,並要求申請執行人至少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15日內書面申請採取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財產查詢和控制期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全部債務的,應當在7日內解除財產控制措施。

法院財產查控下一步是什麼

法律依據:《執行財產查控、處分規定》 第二條

財產控制措施完成後,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查封、扣押、凍結期限,並要求申請執行人至少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15日內書面申請採取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