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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著作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著作權 閱讀(3.25W)

一、享有著作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享有著作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第一,根據使用作品的目的來判斷各國立法中大致都將是否是處於營利目的作為判斷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標準。對合理使用非營利性的要求是出於對公平原則的考慮,如果允許使用者無償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從中獲利,對著作權人來講當然是不公平的。

第二,根據使用作品的性質來判斷被使用作品的性質這一要素是從作品本身的角度對合理使用進行判斷,使用何種性質的作品更容易被認定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這一要素時,“立法者和法官無法創制一個合理使用的適當標準,而必須通過考察所有因素來評定其範圍。”

第三,根據使用作品的程度來判斷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與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整體相比,使用的數量和質量。第四,根據對被使用作品的市場影響來判斷對被使用作品的市場影響被認為是判斷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個要素,因為合理使用和侵權使用只有一步之遙,判斷是合理使用還是侵權使用最終總要落腳在行為的結果上,合理使用並不是排除一切對著作權人造成損害的行為的發生,而是要將這種損害限制在一定範圍內,超出這個範圍的使用就應當是許-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許-可,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二、為什麼進行著作權限制

著作權保護的目的不僅在於保護作者的正當權益,鼓勵他們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積極性,同時還在於促進作品的傳播與使用,從而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人類社會的進步。

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就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而言的。各個國家由於各自的經濟發展水平、法律傳統和著作權保護歷史的差異,在著作權的限制規定方面並不一致。總的來說,著作權保護水平高的國家,著作權的限制規定就少些著作權保護水平的國家,著作權的限制規定就多一些。我國著作權法根據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在對作者的正當權益給予保護的同時,對作者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作了限制。

對著作權的限制通常分為哪些種類從廣義上講,對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限制也包括時間限制和地域限制。但是人們常講的著作權的限制是指著作權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況下,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權法的某些規定。由此可見,對著作權的限制,實際上是一些例外規定。我國著作權法中的‘權利的限制’一節也是就此而規定的。根據世界各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為:①合理使用;②強制許-可;③法定許-可三種方式。我國著作權法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主要規定了有關“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兩種限制條款。

當公民創作出了文學作品或者是其他的作品後都是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該作品不論是否進行了發表都是依法享有著作權的,當作品被保護器件任何人和團體也是不得隨意的使用或者篡改,當發現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後,作者也是可以依法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