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專利>

多個專利權人的權益比例是怎麼分配的?

專利 閱讀(7.81K)

一、多個專利權人的權益比例是怎麼分配的?

多個專利權人的權益比例是怎麼分配的?

《專利法》第八條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因此,專利權人和發明人的數量沒有限制。所有的專利權人的權利都是平等的,當然如果權利人之間有約定,也可以從約定。

二、專利權共有人的權利如何行使

1、約定優先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這是意思自治原則的體現,專利作為一種各專利權人共有的一種私人財產,何時申請,如何處分,理應由他們自己決定,而非法律強制規定。

2、專利權共有人單獨行使的情形

(1)專利權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專利,所得收益歸實施人所有。

(2)專利權共有人可以不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3、專利權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約定、共有人可以單獨行使情形之外,行使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獨佔許可、排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需要共有人全體同意。

三、專利權共有的種類有哪些

1、專利權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共有人對共有專利權或專利申請不分份額、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權。

2、專利權按份共有一般根據合同產生,是指兩個以上共有人按照他們在做出發明創造中的貢獻或者按照預先確定的比例,對共有的專利權或專利申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四、專利權的效力

?

(一)獨佔實施權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因此,產品發明專利權人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獨佔實施權的內容具體包括對專利產品的製造權、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和進口權;方法發明專利權人享有的獨佔實施權,除了指該專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權外,還包括對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享有的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和進口權。這裡的許諾銷售,是指以做廣告、在商店櫥窗中陳列或者在展銷會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銷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可見,外觀設計專利獨佔實施權的內容包括對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權、銷售權和進口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專利權人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對於多個的專利權人在作品出來之後,那麼所得到的權益就歸專利權人所有;而對於利益的分配也同時可以按各自的權益來進行分配,但最好是提前的約定,按照協議的內容來進行辦理。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