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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部分無效後的權利保護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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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知道對於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等是需要向相關部門申請專利,在權利人取得了專利權之後,法律才會給予相應的保護。那麼要是專利權部分無效後,此時的權利保護是怎樣的?專利無效的法律後果又有哪些?本站為您介紹。

專利權部分無效後的權利保護是怎樣的

一、專利權部分無效後的權利保護是怎樣的

專利權經過無效宣告程式後,有部分權利要求被宣告無效。原專利權利要求書中的各權利要求之間的引用關係由於有效、無效互相摻雜,可能變得異常混亂和複雜。這使得不少法官難以根據該決定書重新、準確地界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往往還會造成各種各樣的錯誤理解。

故建議專利法在修改時,在專利權部分宣告無效後,專利複審委應對該專利的權利要求進行重述,以便法官和社會公眾準確地把握專利的權利保護範圍。

二、專利無效有什麼法律後果

專利權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並公告後,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公告的專利無效。專利權的無效宣告由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並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並公告。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的無效宣告,應遞交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據一式二份,申請書應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的理由並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後果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經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部分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

由此可以看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法律後果是相當嚴重的。對於專利申請人來講,務必要作好申請專利的前期工作,比如專利文獻的查詢、查新、市場調查等。

想要讓專利權無效,那麼就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式審查,同時還要發出公告。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法律後果是相當嚴重的,對權利人的影響是十分大的,因此各位一定要慎重對待。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