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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申請專利權被授予的專利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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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惡意申請專利權被授予的專利權是否有效?

惡意申請專利權被授予的專利權是否有效

惡意申請的專利權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檔案的修改超出規定的範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4、重複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二、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是什麼?

專利法所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學發現;

第二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第四是動物和植物品種;

第五是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第六是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所作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動物和植物品種產品的生產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授予專利權的。

此外,專利法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另外,專利法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對違反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是不授予專利權的。

惡意申請專利權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當事人惡意搶先申請別人創作出來的發明物,在已經被授予了專利權的情況下,如果原發明人認定對方是惡意申請專利權的,還得先向國家智慧財產權總局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專利權無效必須要由國家智慧財產權總局依法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