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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法規 閱讀(2.13W)

一、對知識創造的激勵作用

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制度依法對授予智慧財產權創造者或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的排他獨佔權,並保護這種獨佔權不受侵權,侵權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這種獨佔性,就使得智慧財產權創造者或擁有者可以通過轉讓或實施生產取得經濟利益、收回投資,這樣才有繼續研究開發的積極性和物質條件,從而調動知識創新者的積極性。據美國某研究單位統計,在美國的製藥工業中,如果沒有專利制度,至少會有60%的藥品研製不出來,因為藥品的研製需要高額的投入,而且週期也長,一般需要10年左右。

二、知識產權制度具有調節公共利益的作用

知識產權制度雖然保護知識創造者的利益,但並不等於壟斷。知識產權制度有兩大功能:一是保護功能,這使知識創造者的正當權益能夠得到保護,從而調動了人們從事創造活動的積極性;二是公開功能,也就是知識創造者在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同時,要向社會公開自己創造的內容。保護與公開這兩者看似矛盾的兩個方面,正是通過知識產權制度以保護換取公開的調節,這就實現了公平、公正與合理。如對於技術發明來說,由於技術發明得到了法律保護,因此對技術發明內容向社會公眾公開也就不必擔心了。而這些智力成果資訊,對知識的再創造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在科技研究或立項之前,如果能充分利用有關資訊,進行檢索,就能準確把握國內外的發展現狀,不僅能避免重複研究、節約費用,同時也有利於在研究生產中搶時間、爭主動。

三、知識產權制度具有保護投資的作用

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新的投入,才能有新的突破。一項科技成果的取得需要經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的複雜過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付出艱辛的勞動。因此,這種無形財產的流通需要法制化、規範化,使得知識產品的流通向著健康的方向發展,而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正是適應了這個需要。知識產權制度通過確認成果屬性,保障作出主要物質技術投入單位或個人充分享有由此所產生的合法權益,通過保護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等專屬權利和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投資企業的競爭優勢,維護市場的公平和有序的競爭,並用法律正確規範人們的行為,促使人們自覺尊重或被迫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使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他人智力勞動成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從而使其有更多的財力、物力和智力資源投向研究開發。

四、有利於促進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知識經濟在本質上是一種全球化的經濟。當今世界經濟、科技向著全球化的發展,既為知識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又是知識經濟發展的一個突出表現。隨著資訊網路的發展,知識在世界範圍內傳播、擴散速度大大加快,這為各國獲取知識成果、進行交流與合作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機遇。同時,在知識成果貿易和知識含量高的產品貿易在世界貿易中所佔比例越來越大的情況下,必須有一個各國共同遵守的規則。而知識產權制度就是這方面的規則。儘管智慧財產權法是國內法,由各國制定,但是,其中有許多共性的內容,如時間性、地域性、獨佔性等。為了與國際慣例接軌,許多國家加入了世界性的智慧財產權組織或條約,遵守共同的原則,如,國民待遇原則、優先權等。不僅如此,世界貿易組織還從發展世界貿易的角度制定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議”,提出了在世界貿易發展中各國在智慧財產權方面必須遵守的若干規定。如果沒有這種規則,沒有知識產權制度,知識成果的引進、合作、交流就難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