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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中對於訴前證據保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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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中對於訴前證據保全的規定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智慧財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智慧財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智慧財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智慧財產權糾紛中是否有訴前財產保全的必要和可能

您好,確有必要,情況緊急,符合法律的是可以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rnrn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rnrn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