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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如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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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如何鑑定?

侵犯商業祕密如何鑑定?

鑑定侵犯商業祕密一般根據此概念,先判斷要求保護的資訊是否屬於商業祕密的範疇。這一點主要從構成條件入手,商業祕密在某種意義上屬於祕密,即

(1)其整體或者內容的確切體現或組合,未被通常從事有關資訊工作的人普遍所知或者容易獲得;

(2)由於是祕密而具有商業價值;

(3)合法控制該資訊的人,為保密已經根據有關情況採取了合理措施。

實踐中強調商業祕密的創新性、價值性和祕密性。

創新性,是指該商業祕密事實上未被公眾瞭解或沒有進入公共領域,具有一定的創造性和新穎性;價值性,是指該商業祕密能為權利人帶來利益,具有經濟上的價值;

祕密性,是指該商業祕密的權利人已採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

保密措施可有多種表現形式,如嚴格限定知悉商業祕密的人員名單,縮小知密範圍;制定企業保密規則,或在員工守則中規定保密條款;或是由企業與職工簽訂保密協議;或是嚴格限制非有關人員出入具有商業祕密的場所、加強門衛和監控措施等,這些都是通常情況下權利人所採取的保密措施。這些必須由原告負舉證加以證明。

一旦要求保護的資訊被鑑定為商業祕密,則任何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的行為都是侵犯商業祕密的違法行為: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為侵犯商業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