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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註冊商標行為有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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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搶註冊商標行為有哪幾種?

搶註冊商標行為有哪幾種?

(一)搶注未註冊商標

我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註冊。我國商標法未賦予未註冊商標使用人任何排他權,在某種商標未註冊而有使用的情形,該使用人無權阻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或先申請註冊。只有在未註冊商標的使用人與未使用人同日申請註冊時,根據我國商標使用和申請註冊的現狀,照顧使用在先的申請人,使之能獲准註冊。這個範圍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進行申請註冊,不得違反在先申請原則。

(二)搶注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註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這就可能使甲在丙國將A商標在B種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了註冊,如甲未在丁國為同樣的申請註冊,則可能會有乙將A商標或近似A商標的商標在B種或類似B種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丁國申請註冊或先於甲申請註冊並獲得核准。雖然此種搶先註冊商標的行為在道德上似有可議之處,但在法律上該註冊並無不當。

(三)搶注馳名商標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註冊商標、己註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註冊後,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於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註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註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四)搶注其他在先權利目前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一個比較突出的矛盾就是權利衝突問題,一些在後權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惡意將他人已取得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著作權等其他權利註冊為商標。

二、使用別人沒有註冊商標違法嗎?

未註冊的商標所面臨的風險

1、未申請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宣傳手段參與競爭。因為該商標如果被別人使用,法律並不對該商標提供保護

2、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

3、未註冊商標的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

4、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的發展,也為了尊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起見,使用未註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註冊。

5、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智慧財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在我國只有註冊商標才是智慧財產權,只有註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6、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不能申報著名商標或名牌等相關企業榮譽。

7、未註冊商標的企業作的越大越強,越容易遭受其他企業的惡意模仿或搶注,為自己帶來損失。

8、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搶注商標的子能夠為有4種,每一種行為在法律上的嚴重程度以及處罰都不一樣,如果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搶注了,一定要弄清楚到底符合哪一種型別,再結合相應的法律規定對相關的涉事人員進行起訴。搶注商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法律上有相應的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