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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宣告可作為商標侵權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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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使用宣告可作為商標侵權證據嗎?

商標使用宣告可作為商標侵權證據嗎

商標使用宣告可作為商標侵權證據,商標侵權的證據種類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商標侵權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1、權利證據:用以證明權利人對商標享有專用權或商標許可使用權。

(1)商標註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檔案,包括商標註冊證。

(2)被商標許可人等利害關係人起訴的,應提交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商標註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3)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此外,上述三類人還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資訊或企業的基本資訊,以證明個人或公司就是商標權利證明上的權利人。

(4)如果商標是馳名商標、著名品牌或中華老字號等享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商品,還要提供馳名商標認定材料、著名品牌證明或中華老字號的證明材料等證據。

(5)權利人商品的銷售情況、廣告宣傳情況等資料,以證明權利人的商標權一直在使用中。

2、侵權證據:用以證明侵權人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1)侵權的商品實物

(2)購買侵權商品的發票

(3)公證了購買侵權商品過程的公證書

3、賠償證據:用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一般分為兩種:

(1)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

(2)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發票(如鑑定費、公證費、律師費、工商查檔費等等)等證據。由於在實踐中,權利人很難直接舉證損失金額或者侵權人的非法獲益,所以賠償數額一般都由法院進行裁定。

商標是需要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的,在獲得了商標註冊證書的情況下,商標權才受法律保護,並不是說隨便發一份商標使用宣告,該商標就歸個人所有。如果已經獲得了商標註冊證書,可以依法使用商標,也沒必要專門出具一份商標使用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