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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標使用規定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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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商標使用規定都有哪些?

公司商標使用規定都有哪些?

公司商標使用規範規定如下:

1.⑴商標註冊證。 ⑵註冊商標圖型標準。 ⑶未註冊商標。 ⑷商標使用許可資料。 ⑸商標權益糾紛的原始材料、記錄及其他資料。 ⑹商標的廣告宣傳資料。

2.定點印製商標標識,維護註冊商標的嚴肅性。

3.嚴格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內容,保證註冊商標的規範使用。

4.商標使用許可權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並且監督落實。

二、侵犯商標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二)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三)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四)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總而言之,未經允許在相同或相似的產品上使用該商標,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行為侵犯了企業的商標權,商標註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