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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使用商標被搶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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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使用商標被搶注怎麼辦?

長期使用商標被搶注怎麼辦?

1、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當被搶注商標還在初審公告期內時,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對該商標提出商標異議申請。異議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見(商標其他業務)。

2、提出撤銷申請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被別人註冊成功,該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或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三年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商標撤銷申請流程及詳情請諮詢百誠商標的知產顧問

3、商標無效宣告

對於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請關注(商標其他業務)。

4.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

至於商標的知名度不用過的擔心,只要產品質量好,注意宣傳推廣,一樣可以取得好的銷售額。商標不一定非要和商號相呼應的。

5、花錢購買

若你使用多年的商標名不適合使用以上4條方案,那麼只能花錢從搶注者手中買回。不過一般涉及被搶注的商標,商標交易價格通常都不便宜,畢竟搶注者原本就是有所圖的。

因我國的商標都是採取註冊制度,對未註冊的商標,保護力度有限,所以百誠商標建議廣大客戶,自己的商標,越早註冊越好,以免後期給自己帶來巨大的困擾及損失。

依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實行自願原則,因此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就產生了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現行商標法只從管理的角度對未註冊商標進行調整,對於未註冊商標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商標法》第31條有關制止搶注行為,但對一旦搶注成功後,搶注人能否要求商標在先使用人停止使用或者損害賠償未置可否。可以將商標在先使用權作如下界定,即在註冊商標的申請日之前,就已經在該商標註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善意連續地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該商標使用人有權繼續在原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商標。

我國商標法中所提到的“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意思就是他人長期使用該商標,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能見到,但是並未進行註冊手續,所以,即使這種商標被他人申請註冊,稽核也通過了,但是是可以予以撤銷的,因為他人已經失去了該商標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