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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他人商標會被怎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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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一個企業的標誌,潛在的價值往往沒法估量。所以,要是發現有人擅自使用他人商標,屬於商標侵權行為,一般需要接受相當的處罰。商標權利人確定商標被侵權後,會按照以下步驟維權:

擅自使用他人商標會被怎麼罰

1、找對方協商

商標權利人可以先找侵權人協商,能夠協商解決的就心平氣和地解決。

2、收集證據

儘量收集足夠的對方侵權的證據,如果商標是未經允許用到了某件產品上,那麼這件產品可以作為證據之一拿來使用。

3、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在找相關部門處理的時候,既可以是商標侵權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可以是對方對商標侵權的行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向人民法院起訴

像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樣,商標侵權案件既可以實施商標侵權的行為地,也可以找商標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為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於商標侵權案件較為複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情況中,在沒有經過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就擅自使用他人商標的,一般會被作如下處理:

擅自使用他人商標,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處理時,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成立的,首先就會被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且還會當場沒收、銷燬侵權商標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如果發現侵權人違法經營額已經達五萬元以上的,那麼,相應地就會被工商部門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要是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相應地也會被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在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就會被從重處罰,不過這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會被認定擅自使用他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最後,沒有擅自使用他人商標也被做相應處罰的,或是實際處罰太重,建議最好收集自己沒有侵還他人商標權的證據,找個專業的律師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