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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再許可過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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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的商標,往往會受到更多人的青睞,於是,有些人就會找商標權利人簽訂許可合同,允許其使用這個商標。不過,一個通過法律途徑註冊成功的商標,那麼在有人想要得到許可的話,也需要辦理商標使用許可。

辦理再許可過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項

在實踐中,你要辦理商標使用許,就得辦好以下兩件事:

1、你跟被許可人要簽訂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你的註冊商標。

因為是合同,所以你的合同需要滿足合同有效的條件,要是因為合同任何一方導致無效的話,那就需要承擔責任的。

2、簽好合同之後要去備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你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你就要將你的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如果商標使用許可沒有及時去備案的,就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你許可他人使用你的商標,但是沒去辦理備案,那麼接下來你再去許可另外的人的話,那麼先前的被許可人就不能以這個要求後面的許可人承擔擅自使用造成的損失賠償。

不過,在辦理商標再許可的時候,就要提交其與原許可人簽訂的含有允許其許可第三方使用內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許可人出具相應的授權書。

上述合同或授權書已在商標局備案的,許可人辦理新的再許可備案時,仍應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權書的原件或經公證影印件。

屬於多重再許可的,許可人辦理再許可備案時,應提交該商標從第一次許可使用到本次許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權書原件或經公證的影印件。

最後,在實際中,商標再許可的辦理較為複雜,如果說你對其中要走的流程和所需要帶的材料有什麼疑問的,那麼建議可以詢問商標有關部門或是專業律師,先諮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