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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股權轉讓流程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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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股權轉讓注意事項有:
1、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一般是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債權人對其享有的債權已轉讓給第三人。
2、簽訂合同的主體,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
3、股東,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
4、對前置審批程式的關注,一些股權轉讓合同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准,如國有股權、或外資企業股權轉讓等,此時需要轉讓方提供已經走完的審批流程檔案,否則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也無法實際履行。
5、明晰股權結構
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檔案,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瞭解。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辦理股權轉讓流程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