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婚需要的注意事項有:1、對於重新組織家庭要實際一些,不要太理想化。2、要沉澱婚前經歷,重建自尊。3、別讓不快經歷影響夫妻相處。4、對於孩子的教養必須達成共識。5、與對方親人要和睦相處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