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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的時間需要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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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的時間需要多長
商標註冊基本順利的流程
(1)9個月:商標受理後9個月是初審公告期,此時商標局已經通過該商標的初審,向社會公眾發放商標初審公告。若該商標未通過初審,則向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
(2)3個月:初審通過後進入異議期,任何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該商標如果侵犯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走商標異議流程。
(3)12個月:商標若順利通過初審,又沒有人提出異議,則順利註冊成功,商標局後續會發放商標註冊證,此時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商標右上角打R,表示已註冊商標。
如果商標被駁回了
(1)15天:商標若未通過初審,9個月後商標局會向商標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在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15天以內,商標申請人可以向商評委提出駁回複審。
(2)9個月:商評委9個月內應當對駁回複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30天:駁回複審失敗,申請人在30天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五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