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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無效商標風險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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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無效商標風險有嗎?

使用無效商標風險有嗎?

使用無效的商標肯定是有風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1、被宣告無效的商標是可以繼續使用的,但無效的註冊商標在使用的過程中,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3、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4、第四十六條 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5、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綜合上面所說的,無效商標就是屬於得不到法律所認可的商標,作為公民使用此商標所存在的風險是特別大的,而且在使用的過程中只要侵犯到了他人的權益,那麼受害方是有權利讓侵犯者承擔所有的損失,所以,無效的商標千萬不要使用不然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