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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行政複議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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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問小編,因為與商標管理部門發生糾紛,為了維權,自己想去申請商標行政複議,但是因為自己不知道商標行政複議收費標準是多少,害怕商標行政複議的成本會很高。對於大家的這個疑惑,小編在查閱相關資料後作出如下解答。

商標行政複議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商標行政複議收費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複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因此,按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時,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得以經費不足為由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二、商標行政複議受案範圍

結合《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照《行政複議條例》有關內容,商標行政複議主要受案範圍包括:

1、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的罰款、責令限期改正、銷燬商品、禁止廣告宣傳、禁止商品銷售、收繳商標標識、銷燬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採取的封存商標標識和責令封存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的責令賠償決定不服的。

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複議的有關商標事項主要是:其一,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行的行政法規、規章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服的;其二,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決定不服的。其三,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撤銷註冊商標的處理決定不服的。

三、商標行政複議管轄問題

一般來說,對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管轄。商標行政複議特殊的管轄形式有:

1、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轄。

2、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它們的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管轄。

3、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管轄。

4、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上級批准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最終批准的行政機關管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對被撤銷的行政機關在其被撤銷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的複議,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管轄。

綜上所述,我國行政複議法已經規定了商標行政複議收費標準,不需要一分錢,除非大家在另外的方面譬如聘請律師花費了合理的費用。所以大家不用再擔心自己的維權成本過高而選擇退讓,要始終相信法律會給大家帶來公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