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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商標註冊公司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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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商標註冊費:6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60元)。

長沙商標註冊公司收費標準是什麼?

2、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

3、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3000元

4、補發商標註冊證費:1000元,含刊登遺失宣告的費用

5、受理轉讓註冊商標費:1000元

6、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2000元

7、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500元

8、受理商標評審費:1500元

商標註冊注意事項:

1、勿輕信保證成功的承諾;

2、勿輕信加急辦理的承諾;(直接去商標註冊大廳申請辦理的商標,當場可領到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3、警惕多次收取費用;

4、謹慎對待代理機構的分期付款

5、勿信商標公告收費。

辦理提供商標註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每申請提供1件註冊商標的註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註冊證明申請書1份;2、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商標註冊證》影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注意事項:國際註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註冊號碼前加“G”並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

繳納規費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6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6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註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在進行商標申請的時候,首先需要提供註冊商標的註冊證明,其次要直接到註冊商標的大廳進行辦理,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以及單位公章,這些可以自行進行辦理,也可以由商標代理辦理公司來進行辦理。而繳費標準是根據商標局所進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來進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