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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區別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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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區別怎樣的

軟體產品登記證書和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區別怎樣的

1、目的的不同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屬於權利上的登記,目的在於確權,為今後追究第三方侵權留下足夠的證據;

軟體產品登記---目的在於投放市場,確保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

2、負責管理和登記的部門的不同

負責管理和登記的部門不一致。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部門為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體產品登記:國內軟體產品登記由各省市軟體行業協會予以受理和認定。進口軟體產品(含進口軟體本地化產品)的登記申請,統一由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受理,最終經資訊產業部審查批准後,核發軟體產品登記號和軟體產品登記證書。並由資訊產業部稽核備案。

3、保護期限的不同

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軟體產品登記保護期限為5年。

二、軟體著作權登記辦理步驟

1、辦理流程

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檔案--→繳納申請費--→登記機構受理申請--→補正申請檔案(非必須程式)--→取得登記證書

註釋:如已登記軟體的著作權發生繼受(受讓、承受或繼承),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先做軟體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申請表可以到我中心網中的“軟體登記特別提示”中下)

2、填寫申請表

在中心網站上,首先進行使用者註冊,然後使用者登陸,線上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後,確認、提交併列印。

3、提交申請檔案

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記申請檔案。

4、繳納申請費

申請檔案符合受理要求時,軟體登記機構發出繳費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繳納費用。

5、登記機構受理申請

申請檔案符合受理要求並繳納申請費的,登記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受理,並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及繳費票據。

6、補正程式

根據計算機軟體登記辦法規定,申請檔案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自發出補正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經補正仍不符合登記辦法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7、獲得登記證書

計算機著作權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是申請人向智慧財產權局遞交資料,經過審查員的審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授予的權利。在保護期限之內,沒有經過權利人的同意是不可以使用和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