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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死亡證明怎麼開

死亡證明 閱讀(2.58W)
繼承死亡證明怎麼開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死亡證明怎麼開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百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度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專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屬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