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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在哪裡開 | 怎麼開

死亡證明 閱讀(3.11W)

一、死亡證明在哪開?

死亡證明在哪裡開?怎麼開?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二、死亡證明怎麼開

如果是在醫院死亡的話,一般開死亡證明是有現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據格式填寫相關的內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裡的正常死亡的話那就去當地的居委會開,他們會給你寫一張證明的。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

2、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登出戶口。

3、辦理公民死亡登出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相信大多數朋友都知道如遺產等必須待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才能合法取得被繼承人的財產。而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是以死亡證明上所記載的時間為準的。因此,一般來說,繼承人需要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需要“死亡證明在哪裡開、怎麼開?”等事項,然後到相關機關辦理,遺產才會啟動法定繼承程式。